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2025年春學期招聘輔導員公告
發布:2025/4/1 9:21:01 被瀏覽:888次
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由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南京師范大學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根據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事業發展要求,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招聘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三)認同學校辦學理念,理解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應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過班委及以上職務,含班級(黨團組織)和學生會(研究生會、黨團組織)職務。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附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收應聘材料,本次招聘持續進行,額滿為止。
三、聘用方式
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省市相關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請將《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輔導員應聘報名表》(見附件)單獨作為附件,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學主管部門簽章的學習成績證明、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電子版打包作為附件,發送至電子郵箱:(點擊查看),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郵件標題請注明:本人姓名+應聘崗位。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應聘崗位者恕不接受報名。應聘材料一旦被學校接收,恕不退還。
2.資格審查。學校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專業測試。
3.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
(二)考試科目和實施辦法
1.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相關招聘崗位。
2.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及跟崗考核。
①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方向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與能力等相關內容,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50%為合格。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證;(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3)國(境)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未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5)學生干部證明。
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②心理測試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③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成績達到面試總成績的70%合格。
④跟崗考核。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5確定跟崗考核人員,跟崗考核時長為10個工作日。跟崗考核按照學校制定的跟崗考核辦法執行。跟崗考核的合格線為該項考核總成績80%。
⑤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40%+跟崗考核成績×10%。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筆試、面試、跟崗考核)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在原畢業學校或原工作單位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相關情況。
(五)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相關信息、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三)公示結束后,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政策咨詢
學校人力資源處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詢。
聯系人:姚老師 陸老師
聯系電話:0523-86152770、0523-86153399
七、工作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聯系人:陸老師
聯系電話:0523-86152519
來源鏈接:https://rsc.nnutc.edu.cn/info/1042/1924.htm
根據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事業發展要求,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招聘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三)認同學校辦學理念,理解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應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過班委及以上職務,含班級(黨團組織)和學生會(研究生會、黨團組織)職務。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附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收應聘材料,本次招聘持續進行,額滿為止。
三、聘用方式
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省市相關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請將《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輔導員應聘報名表》(見附件)單獨作為附件,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學主管部門簽章的學習成績證明、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電子版打包作為附件,發送至電子郵箱:(點擊查看),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郵件標題請注明:本人姓名+應聘崗位。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應聘崗位者恕不接受報名。應聘材料一旦被學校接收,恕不退還。
2.資格審查。學校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專業測試。
3.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
(二)考試科目和實施辦法
1.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相關招聘崗位。
2.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及跟崗考核。
①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方向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與能力等相關內容,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50%為合格。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證;(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3)國(境)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未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5)學生干部證明。
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②心理測試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③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成績達到面試總成績的70%合格。
④跟崗考核。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5確定跟崗考核人員,跟崗考核時長為10個工作日。跟崗考核按照學校制定的跟崗考核辦法執行。跟崗考核的合格線為該項考核總成績80%。
⑤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40%+跟崗考核成績×10%。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筆試、面試、跟崗考核)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在原畢業學校或原工作單位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相關情況。
(五)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相關信息、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三)公示結束后,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政策咨詢
學校人力資源處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詢。
聯系人:姚老師 陸老師
聯系電話:0523-86152770、0523-86153399
七、工作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聯系人:陸老師
聯系電話:0523-86152519
來源鏈接:https://rsc.nnutc.edu.cn/info/1042/1924.htm
時間:2025/4/1 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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